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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婚圈子 - 2012年12月結婚新人圈子

  • 發起「要求改革婚禮監禮人制度」聯署運動,讓牧師或神父自動獲婚禮監禮人資格

    CherriEric798 2011-07-04 19:59

    目前的「婚禮監禮人」制度於2006年開始,讓新人可以委託獲認可的婚禮監禮人,在任何地方舉行婚禮。

    目前基督教或天主教(甚至其他宗教)的神職人員,目前並未獲認可成為婚禮監禮人,有宗教信仰的新人,若有意按宗教儀式舉行婚禮,必須在「認可舉行婚禮場地」行禮,婚姻才有法律效力。

    不過目前「認可舉行婚禮場地」地方數目不足,而且不少認可場地的負責人,會優先予該場地的會員(若果是教會,則優先予該教會會友租用),有些甚至拒絕租用場地雙方不屬該地方會員的新人,導致若果本身教會不屬「認可婚禮場地」名單內,新人要花費時間去尋找地方行禮,但若果請律師(婚禮監禮人),則不受「認可舉行婚禮場地」的限制,這是否對本身為教徒的新人不公平?

    因此,我們希望發起「要求改革婚禮監禮人制度」聯署運動,讓牧師或神父自動獲婚禮監禮人資格,解決認可婚禮場地不足及婚禮監禮人制度的缺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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